关于协会

会员标准

会    员

 会员分为个人会员、团体会员、名誉会员、学生会员。在室内设计专业领域具有较高造诣、业绩和影响力的会员,经本会理事会通过,可晋级为资深会员;在本会之业务领域作出突出学术成就或重大贡献的会员,经本理事会通过,可授予荣誉会员称号。

第八条  

加入本会的会员,必须具备下列条件:遵守国家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和政府领导;    拥护本协会的章程,  有加入本会的意愿的江西籍设计师和相关设计产业链的企业(取得工商登记执照江西籍法人的);

第九条  

在符合第八条规定的前提下:

(一)    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为协会个人会员:

(1)    取得室内设计或相关专业学历证书、职业资格证书者;

(2)    取得建筑师、工程师、讲师、助理研究员等技术职称、资格证书者;

(3)    从事室内设计工作两年以上,有良好的专业水平和工作业绩者。

(二)     符合下列条件者可申请为协会团体会员

凡与室内设计有关之设计、科研、教学、施工、生产、管理、建材厂商、文化事业单位以及愿意参加本会活动并支持协会工作的其它单位,均可申请为本协会团体会员。

(三)     符合下列条件者可申请为协会学生会员

大学本科或专科二年级以上室内设计、环境艺术设计、建筑学专业的在校生均可申请为本协会学生会员。

(四)     名誉会员

凡对本协会有卓越贡献或重大支持者,经协会理事会决议通过后,聘为名誉会员,颁发名誉会员证书。

第十条, 会者需填写入会申请表,以及相关证件的复印件交由秘书处审查资格、验证,若申请者材料不全或填写不具体,应将资料补齐,或重新填写申请表;提请 理事会审批; 对批准入会者由秘书处发给入会通知单,待办完相关手续后由秘书处颁发会员证书,按所申请的商会会员类型缴纳会费年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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